鲫鱼不宜和大蒜、砂糖、芥菜、沙参、蜂蜜、猪肝、鸡肉、野鸡肉、鹿肉,以及中药麦冬、厚朴一起食用。
麦冬:麦门冬为养阴生津、清化痰热之药;鲫鱼能利水消肿。服用麦门冬者,多为肺肾之阴缺乏,意在滋补阴液,鲤鱼、鲫鱼则利水消肿,与麦门冬功用不协。
猪肝:同食具有刺激效果,疮痈热病者忌食。鲫鱼性味甘温,具有益气健脾、清热解毒、利水消肿、通脉下乳之成效。猪肝与鲫鱼不合,如将二者混合烹调或配炒,会发生一些坏因,食用后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响,比方易发生痈疽等。
沙参:沙参具有养胃生津、润肺止咳等效果,可用于肺热燥咳、虚痨久咳、阴虚肺热、热病伤津、舌干口渴、内热消渴等病症。服用沙参时,不宜一起食用鲫鱼,同食会引起不良反响。
大蒜:大蒜忌与鲫鱼同食,会伤身体。鲫鱼可补阴血、通血脉、补虚、还有益气健胃、利水消肿、清热解毒、通络下乳祛风湿病痛之成效。同很多的蒜食用会导致胃肠痉挛。
砂糖:因糖含有多种酶类(淀粉酶、蛋白分化酶、脂化酶等),与鲫鱼同煮(烹)食,与鱼肉中的酶及活性物质发生杂乱生化反响,对人体健康晦气。
鸡肉:《本草纲目》中记载:“鲫鱼同猪肝、鸡肉、雉肉、鹿肉、猴肉食生痈疽。”一般来说,鱼类与禽类大多不宜共食,首要因其生化反响杂乱,机理见前述“鸡肉与鲤鱼”条。
猪肉:因猪肉性味酸冷微寒,鲫鱼甘温,性味功用两者不同,若合煮或配炒同食,二者发生生化反响,晦气于人体健康。
山药:山药具有补益脾胃、益肺滋肾等成效,可用来治疗脾虚泄泻、久痢、虚劳咳嗽、消渴、遗精、带下、小便频数等症。服用山药时,不宜食用鲫鱼。同食会发生不良反响。
蜂蜜:蜂蜜是一种天然食物,滋味甜美,所含的单糖,不需要经消化就可以被人们的身体吸收,对妇、幼特别是白叟更具有十分杰出的保健效果,因此被称为“白叟的牛奶”。蜂蜜和鲫鱼同食会中毒,可用黑豆、甘草解毒。